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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3

  造个系统来读书

不好意思了。牛津初阶英汉双解词典,价格32元。真贵不过唐明耀还是决定掏钱买下来。拿着书来到付款的前台,正巧碰到侯嫣也在,她拿了两本书放在台上,正准备付款。只是从她翻找包包的情况来看,大概是找不到钱了,不知丢在了哪里。“对不起,我钱掉了,要不我下午再来买吧。”她对收银员说道。“不买就自己拿回去放书架上。”收银员一点没有服务人员的意识,对顾客颐指气使。唐明耀心想自己跟侯嫣还挺有缘的,买本书都能碰上,当即主动上前说:“班长,我帮你付账吧算我借你的,回学校还我就行,下午你再跑一趟书店也麻烦。”侯嫣:“行,谢谢。”唐明耀把两人的书一起付账,出门之后,与侯嫣挥手告别。看着对方的背影,他觉得挺有意思。这个人,日常的交际似乎没办法拉近距离,她在心里给自己设了一道门,外人根本没法靠近。不过唐明耀也没有想过要接近对方,去借机获取点什么,他就是单纯对这个人感兴趣,纯粹从学术角度在研究。出了书店,唐明耀循着记忆找到这个年d县城仅有的两家网吧,问过之后,发现都是没法上网的,而且上机费死贵,于是放弃了进去坐一会的念头。下午他又去客运站的小批发市场进了点货,到学校门口摆摊售卖。有了上次的经验,今天唐明耀调整了进货的数量,女生喜欢的各种皮筋多进点,圆珠笔这种滞销货,就不忙进货,先把上次的存货卖完了再说。三个多小时,所有货品基本销售一空。扣除成本,获利70多元,填补了这周的部分花销。经过两次摆摊,他越发确认了在学校门口开个小商店的想法行得通,卖点小饰品、小文具、以及学生的小礼品,在没有竞争的情况下,不说日进斗金,维持一家人的生活绰绰有余。回到寝室,几个舍友都热情的跟他打招呼。马旦坐在床头,抱着一本射雕英雄传在啃。这孩子进城半个月,终于发现了自己的爱好,从此就要一发不可收拾了。看完金大侠全集,他接着还会把几位武侠名家的大作扫光,之后又把租书店能租的武侠小说看个精光,直到再也无书可看为止。到初三时,处于书荒状态的马旦就会进化,从一名纯粹的读者,进化成自己动笔的萌新作者,写一些在别人看来不堪入目的小说剧情。前世唐明耀和马旦差不多,一路从读者进化成作者,奈何文笔不佳,写的东西连自己都看不下去,试了几次之后就放弃了。“唔,写小说挺有意思,不知道今古传奇武侠版现在出来了没有,如果有,我倒是可以投稿去试试。”“这辈子虽然文笔提升还有限,但有着前世看网文的丰富脑洞,写几篇武侠小说,说不定还真有戏。”这么想着,唐明耀就决定,先写一篇出来试试。接着他脑子里就立刻蹦出了许多点子,什么无限流、穿越、重生、系统都是网文里用烂了的套路,不过若在这个年代用出来,那就是很前卫的创意。仔细斟酌,发现有一些套路现在用并不合适,要么版权问题,要么太过前卫。剔除几个之后,最后决定还是写个原创的穿越小说,用快穿文的形式,写成短篇。晚自习时,唐明耀完成了今天的读书任务,就拿出一个新作文本,认真写了起来。开篇,写怎么穿越。按照网文套路,这一步其实可以省略,考虑到现在的读者们,除了一部寻秦记,还没怎么经受过穿越作品的洗礼,所以他还是决定解释清楚。当然也并不会多写,只花了寥寥几百字,就写完了。一个现代青年男子,爱好武术,父母双全,突然有一天遭遇不明敌人上门,抓走了看起来老实巴交的父母,以及还在念中学的妹妹,并留下一封信,告诉主角:若要救人,拿着秘密到xxx地点交换。三天之后,若见不到人,就直接撕票。主角根本不知道家里有什么秘密值得神秘敌人来绑架他们一个普通之家,但还是心急火燎想办法求救。在这过程之中,他从家里翻出一把不起眼的水果刀,割伤了手指,然后昏迷,再之后就穿越了。接下来,就是副本展开。主角发现自己穿越到了一个武侠世界,自己是一名初出江湖的少年。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像小说里的那样,仗剑江湖、行侠仗义,等练好武功之后,再想办法回到原来的世界,拯救家人,结果刚进城在一家酒楼吃饭,就引来了大批官差,围捕他这个江湖萌新。主角狼狈逃窜,在一个神秘女人的帮助下,逃脱了追捕。在与女人的交流之中,他得知自己竟然是前段时间刺杀朝廷封疆大吏的刺客,此时正遭受官府和武林正道人士的追捕,不由目瞪口呆。接下来的剧情,就是主角和这个女人一起,江湖逃亡,苦练武功,卿卿我我,并揭开刺杀谜团的故事,在剧情大高防和谐潮处,主角独战群侠,成功洗白,并抱得美人归。然后,当他一觉醒来时,回到了现代社会。结尾处,自然是主角大发神威,打败绑架的坏人,成功拯救出父母和妹妹,阖家团圆。这个故事,唐明耀准备写个三到五万字,然后去找家武侠杂志投稿,最好是今古传奇武侠版。如果这个杂志还没出,那么别的杂志也可以。他相信以自己的“创意”,故事还是很有看点的。当然,前提是他得写完,现在一个晚上,只够他写一个大纲。第25章 打字员接下来几天,唐明耀文思如泉涌,每天除了上课、做作业和读书,其他时间,就连吃饭睡觉上厕所,他都在脑子里构思,剧情怎么写才能更好。比如女主角,最开始写的时候,他只想写一个心怀正义的女角色,看到了刺杀事件的一些不正常之处,才在机缘巧合之下救下了男主角。后来一想,这样写有点单薄了,于是把女主角写成那个封疆大吏的女儿,幼年时就随一个道姑上山练武,突然接到父亲的亲笔信,说有重要事,要她回家一趟。结果等她到家时,看到的却是父亲被当场刺死的场面。刺客在她面前扬长而去,她想阻止,却无能为力。正当她打算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找出真凶时,官府一夜之间竟然就破了案,凶手正是男主角。因为和刺客照过面,她敏锐地发现了这件事里的阴谋味道,于是顺着线索一路追查,才在主角被围捕的关键时刻,出手救下了他。之后再接上主线剧情,故事就变得完整了。多了些单元剧的悬疑感,情节也更复杂和厚重,唐明耀对自己的设定颇为满意。一个星期,他以每天四五千字的速度,迅速把脑子里的构思,变成了笔下的文字。作文本很快写完了一个,又换了一个,然后又换了一个。圆珠笔也不经用,他摆摊还剩下了两支,都被他很快用完了。到周末时,唐明耀长吁一口气,搁笔。手腕酸痛得不行,只想找根绷带吊在脖子上。精神头却还不错,甚至可以说是亢奋,因为他是真的用心在写这篇小说。受前世看网络小说的影响,写的时候他并没有纠结于个别词句的运用是否准确,以及人物描写是否到位,他只是用流畅而朴实的语言,把心中的故事徐徐展现出来。文笔,说不上漂亮。描述,也不是特别细致。但从故事构架而言,这个故事是合格的,再加上穿越的噱头,足够精彩保证让人眼前一亮。为了验证故事是否吸引人,他把马旦拉过来,当他的第一个读者。马旦看完后,满脸不可思议。这家伙完全无法想象,在大家还在为六百字的作文抓破头皮的年纪,自己身边,竟然出了个会写小说的天才一写就是几万字他看向唐明耀的眼神都变了。之前是因为杨元的事而心怀感激,此时则变成了崇拜。如果不是唐明耀阻止,他大概就要下跪,立马拜师了。星期六晚上没有课,唐明耀吃过晚饭就出了学校,先去报刊亭,研究了一下现在流行的、可以刊载武侠小说的杂志,发现县城里竟然买不到专门的武侠期刊。“今古传奇还没出武侠版我高中时看到满大街都是,现在居然没有”“还有风靡一时的武侠故事,也还没有跟风出现”“那我这篇小说,能投稿到哪里”纠结了一阵,唐明耀决定,还是先找今古传奇投稿吧。这本杂志上面各种故事荟萃,海纳百川,在推出专门的武侠版之前,也刊登过不少武侠故事。正因为上面的武侠类小说受到热捧,杂志社才会考虑把武侠专门分割出来,独立成刊。买了本今古传奇,唐明耀看了看上面各类小说的刊登情况以及投稿方式,看到留有电子邮箱,心里松了口气。还好,要是没电子邮箱,他就得把自己的作文本寄出去了。这玩意到了杂志社,会不会有编辑翻开看,就很难说了。很大概率是编辑一看,作文本小学生写着玩的吧然后就扔到一边了。至于重新抄一份,唐明耀表示不想再受一遍罪。几万字手抄下来,不得累死。关键是自习课上,用正规信纸写不现实,老师会随时在走道里巡查,用作文本还可以伪装成在写作文,用信纸的话,分分钟没收了。就老蒲那独断专行的性格,到时候哭都没地方哭。所以,发电子邮件其实是最靠谱的方法了。现在,唐明耀只需要找台电脑,把内容手打出来,再发一封邮件,就解决了所有问题。来到网吧后,他又遇到了新的困难。网吧不能上网,敲出来的文档,需要用闪存盘拷贝下来,转移到有网络的地方,才能发邮件。而县城这两家网吧的电脑,为了节约成本,端口连线都没有接,插上盘也无济于事。更何况,唐明耀现在并没有闪存盘。那还搞个屁哦。他当即揣了作业本回校,心里琢磨到哪里才能弄到上网的途径。想来想去,只有找罗文溪了。她之前在农村老家买了一台电脑,这学期开学后,因为进城读书的缘故,又在城里买了一套新房子,同样配置了一台电脑。如果能借她们家的电脑录入小说,就不用倒来倒去的麻烦了。“明天问一下罗文溪吧,如果方便,就去借她家的,不方便再另想办法。话说同桌大半个月,还没问她家里的电话号码,有事都不能直接联系,失策”当晚也没什么事做了,唐明耀把小说翻开,自己又读了一遍,改一改语句和错别字,到点了才睡觉。第二天上午背完英语,他就把自己的请求提了出来。罗文溪挺高兴的,觉得这并不是麻烦她,乐意之至的带着唐明耀去了她的新家。房子就在距离城中心广场不到五分钟路程的一个小区里,三室一厅,装修精致,九成新,看来是从别人手上买的二手房。罗文溪带他进了门,从鞋架上拿出一双拖鞋说:“你穿我爸爸的吧,他很少住这里,一般都不用。”唐明耀不客气的拿过来穿上。鞋有点大,只能拖着走路。“你们家这房子刚买的现在房价多少钱一平哦”“我不知道,我爸爸说带装修花了七万多,房东还送了我们一套家具,喏,就是这些。”“真便宜”唐明耀艳羡不已,心说等自己的小商铺开起来,多多赚钱,我也在县城先买两套房子再说。电脑摆在罗文溪的卧室。唐明耀跟着她走了进去,和农村那间闺房的布置类似,带着粉红的少女馨香,干净而整洁,令人神清气爽。滴电脑开机。等了好一会,95的桌面才出现在唐明耀眼前。他没有乱点电脑里的东西,在桌面上创了个文档,对照作文本,开始手打文稿。第26章 投稿“喝杯水吧。”罗文溪端着杯子走了进来,站在唐明耀身后,看着他噼里啪啦打字,眼睛亮闪闪的。“你打字怎么这么快的我现在打字,只能用两根手指慢慢戳,有时候要找好半天,才能找到字母在哪里。”唐明耀端起杯子喝了一口,眼角余光看到杯子是粉色的,应该是罗文溪自己喝水的杯子。他没有说出来,而是回答道:“多练习就好了。什么时候你在电脑上累积打了十万字,速度应该就快起来了。你看我,指法其实也不正规,和你一样,都是二指禅。”“你家里有电脑吗你经常打字”罗文溪对这个问题颇为不解,实在是下意识觉得,唐明耀家里应该买不起电脑这种东西。“我小姨父的朋友家里有,以前去练过好一阵子。”“你太厉害了感觉你什么都会,考试能考全县第二,会骑车,英语背得那么快,还会写小说,连打字都这么厉害,你是怎么做到的”唐明耀:“”他心说,舍不得买车的人,自然就只能骑共享单车了,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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