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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黑心女主爱上我[快穿](GL)

莫笙将唇附到林行歌耳边,“六一快乐,林行歌小朋友。”毫无预警的,在林行歌耳朵下方的光洁肌肤上嘬了一口。那处皮肤本来就又薄又嫩, 立刻浮出一个红色的雪花印子。林行歌报复似的,一口咬在莫笙的喉咙上,吮了一下。莫笙一下卸了力气,柔弱无骨。全身重量都落在林行歌身上。“你是吸血鬼吗?”声音酥软,惹人爱怜。林行歌的手慢慢下移。正当莫笙心猿意马之际,屁股被狠狠拍了一把,痛得差点哭出来。林行歌把她推下去,“快点起床!再晚该堵车了。”说完,头也不回地进了卫生间。莫笙在床上踹了几脚空气,羊癫疯发作一样抽搐几下。对着卫生间的方向吼道:“你这个女人太现实了!”回应她的只有哗哗的水声。今天的约会地点是帝都最大的游乐场。之所以选在这里,是因为晚上有烟火表演。两个人穿着同样款式的小猪短袖,莫笙淡粉色底,林行歌白色底。走在路上,登对养眼。检票进去,刺激的项目还没开始排队,莫笙先拉着林行歌去到卖头饰的小摊前。“行歌,我给你买个猪耳朵吧?”莫笙拿起看中的猪耳朵头箍在林行歌头上比了比。林行歌嘴边弯起个好看的弧度,“看来阿笙对猪耳朵情有独钟。是晚上吃得不够多?”“我什么时候吃猪耳朵了?”莫笙一副听不懂林行歌在说什么的表情。林行歌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我记得有人说过,喜欢吃猪耳朵。”莫笙想起来,这是自己在某个世界说过的话。她喝醉以后,把林行歌的耳朵当猪耳朵。莫笙嘴角渐渐翘起,走到林行歌面前,也不顾旁边有人,用胳膊锁住林行歌纤柔的腰。“怎么办呢?不管我是谁,你是谁,不管何时何地遇到你,我都会被你吸引,无法自拔。我不光喜欢猪耳朵,还喜欢猪头、猪眼睛、猪鼻子、猪嘴巴,还有……猪口条。”四片唇轻轻相触,蜻蜓点水。莫笙眼中星云璀璨,眼前的人便是那个星系永远发光的恒星。“我这辈子算是栽在你手上了,你这个偷心的坏家伙。”林行歌拥住莫笙的肩膀,在她的额头印下一吻。“那这个坏家伙,要感谢上天再次将你送回我身边。只有你在身边的时候,我才会觉得活着真好。”莫笙止不住笑意,满脸傻气。“二位女士……”卖东西的工作人员犹豫道,“你们还买吗?”莫笙面色尴尬地推开林行歌,付钱买下一个兔子耳朵和一个猫耳朵。她觉得还是兔耳朵跟林行歌的气质更搭一点。莫笙给林行歌戴上发箍,“好可爱呀!”伸手摸了摸她脑袋顶的呆毛,眼睛眯成两道弯弯的月牙。林行歌视线下移,显出几分羞涩。莫笙拿出手机,“我们来拍照好不?”“嗯。”林行歌点点头。她平时几乎没有自拍,只有莫笙想拍照的时候,才会出镜。莫笙举着手机,两个人的脸依偎着,一同出现在小小的手机屏幕上。拍第二张的时候,莫笙猝然转头,樱唇触上林行歌的侧脸。林行歌眼中瞬时迸出悸动的花火。镜头将这一切都捕捉在照片里。每一次的嘴角牵动,眼神变化,都是因为对身侧之人爱到极致。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每一分爱意都流露得浓烈又自然。莫笙亮晶晶的眸子里满是欣喜,喜滋滋换了手机壁纸。林行歌趁机得意道:“我们高中的合照,你放在手机背景上,偷偷看了几年了?”莫笙皱皱鼻子,“我那是为了辟邪。你那么凶,鬼都被吓跑了。”“胡说,我什么时候对你凶过?”林行歌揽住莫笙的腰,把人拉进些,“倒是你,从小就是个赖皮鬼。”莫笙眯起眼睛,“你以前是没凶过我,但是最近越来越凶了。是不是到手的媳妇就不值钱了?”林行歌蓦然将唇凑过来,落在莫笙嘴角,味道甘甜。莫笙将唇抿成一道直线,得了便宜还卖乖,板着脸道:“谁允许你亲我了?”林行歌眉峰微扬,“媳妇已经砸手里了,总不能白白养在家里。”莫笙还想回嘴,倏然看到棉花糖的摊子,也忘了要说什么,指着那边道:“我要吃棉花糖!”林行歌立时被逗笑了,无可奈何地揉了揉莫笙的后脑勺,“好,我去给莫笙小朋友买棉花糖。”“林行歌,我爱你,比爱棉花糖还要爱一万倍。”莫笙一口气说完这句话,就逃出林行歌的臂弯,直奔着棉花糖摊子跑过去。林行歌的瞳孔宛若盛放的花,慢慢张开。漆黑的眸子里繁星点点,闪着晶莹。兀自呆立了一阵,才看着莫笙的背影歪歪头,“除了你,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是可以爱的了。”任何言语都无法表达出这份爱的万分之一。棉花糖是小熊形状的,一个大白头上面插了两个咖啡色的圆耳朵,五官也圆嘟嘟的很可爱。拿到棉花糖以后,莫笙感叹了一句:“好可爱啊!都舍不得吃了!”下一秒,毫不犹豫地揪下一个熊耳朵塞进嘴里。林行歌:“……”刚刚还说爱你比爱棉花糖多一万倍的人,转脸就将全部注意力放在棉花糖上,彻底不理你,是什么体验?林行歌很有发言权。莫笙一只手拿着纸棒,一只手揪着棉花糖,团一团往嘴里塞,没有半点余暇跟林行歌互动。排在过山车成双成对的情侣队伍里,林行歌宛如自己一个人来的。终于,排到她们上车,莫笙手里的棉花糖也吃完了。莫笙拿湿纸巾擦擦手,满足地舔了舔残留在嘴上的甜味。扣好安全带,莫笙冲林行歌笑了笑,“你要是害怕,就大声叫出来哦,我不会嘲笑你的。”林行歌掀起眼皮,轻飘飘瞥了她一眼,就将脸转向另一边。莫笙睫毛忽闪几下。糟糕,别扭怪好像有小情绪了。她还没来得及哄人,就响起“卡拉卡拉”的声音,过山车缓缓向前。几秒后,直直冲下一个近乎垂直的坡道。“啊!!!!!”莫笙花容失色,尖叫出声。头发丝胡乱拍在脸上,随风飘动。等到终于回到原点,莫笙已经两眼呆滞,头顶像是搭起了一个鸟窝。出栅栏门的时候,莫笙像是风烛残年的老奶奶,颤巍巍地挪动着双腿。林行歌也没办法继续不理莫笙,一只手托住她的腰,一只手握住她的手,将人扶着往前走。莫笙呼呼喘了几口气。“我们去看看过山车上的照片吧?”两人来到打印照片的地方,抬头在各个屏幕上搜寻她们的身影。很快,林行歌看到目标,过去让工作人员打印了一张。莫笙拿到包了边的照片,表情瞬间凝固。照片里,她头发凌乱,面目狰狞,像个鬼;林行歌面无表情,除去被风吹乱的头发,竟有几分典雅端庄。林行歌将照片装进包里,幽幽道:“我觉得自己挺吃亏的。”莫笙:???林行歌斜眼睨了莫笙一眼,“凭我的姿色,要什么样的媳妇找不到?何必吊在一棵看见棉花糖就不搭理我的树上?”莫笙自觉理亏,靠近些,伸手勾了勾林行歌的小指。“我错了,你就原谅我嘛!”被这样亲昵的小举动击中心脏,一阵酥麻蔓延全身。林行歌喉咙颤了颤。莫笙快速撅起嘴,在林行歌左脸吧唧一下,小奶声重复道:“原谅我嘛,原谅我嘛,原谅我嘛……”被莫笙这样在心上抓挠,林行歌纵有天大的气也该消了,何况只是这点小别扭。“好了好了,这么大人,装什么小孩子!”林行歌一把抓上莫笙的手,紧紧握住,“我们快去下一个地方排队了。”“今天本来就是小孩子的节日嘛!”莫笙歪了下脖子,脑袋在林行歌肩膀上撞了一下。“六一儿童节快乐,我的小姑娘。”未完待续……作者有话要说:呵,恋爱的酸臭味,今天的可可是个柠檬精。可可是谁呢?是沙雕作者为了应景,决定返老还童,给自己起个可爱的昵称。祝大家六一快乐呀~隔壁新文也开啦,不知道设定大家喜不喜欢,怪忐忑的。谢谢我的小宝贝们呦~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落木 1个;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咕噜咕噜、梦见 10瓶;落木 8瓶;夜宇洛 2瓶;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第94章 儿童节(下)从打印照片的地方出来, 不远处有一个冰淇淋机。莫笙两眼发亮。“行歌行歌, 我要吃甜筒!”林行歌停下脚步, 盯着莫笙,目光沉沉。“每次你手里有点吃的,都当我不存在。不许吃了!”莫笙用鼻尖蹭了蹭林行歌软软嫩嫩的脸, “你跟吃的争什么宠嘛!两口就吃完了!”林行歌将脸别到另一边, “那你选吧,要我还是要冰淇淋?”莫笙眼露不可思议,“你也太幼稚了,怎么会要我做这样的选择?”她松开林行歌的手, 退开一步。“我自己去买。”看着人渐渐走远, 林行歌只能对着莫笙的背影咬牙切齿。这时, 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生走向林行歌。“美女, 你跟那个可爱的小姐是好朋友吗?”鸭舌帽笑了笑,露出8颗大白牙。林行歌显然不准备搭理这个人,目不斜视地朝着莫笙的方向走过去。鸭舌帽追上去, “美女,你能不能给我你朋友的联系方式?我一见到喜欢的女孩儿就紧张得说不出话来。”林行歌闻言,立即驻足。看着鸭舌帽说道:“那就不用说话了。”鸭舌帽摆出一个自以为可爱的表情, 双手合十,撒娇似的嘟嘟嘴,“美女姐姐,你就告诉我吧!我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的真命天女!”莫笙付完钱,接过甜筒, 喜滋滋想:我只买一根,跟行歌一人一口,她总该不会觉得被冷落了吧!然而,转身以后,发现有个帅小伙正在对林行歌卖萌。那男生看着还是个大学生。----好你个林行歌!我只不过是吃个冰淇淋,你居然背着我吃嫩草!----这么大年纪了,还招小男生喜欢,真是红颜祸水!莫笙护着冰淇淋,迈起小碎步一路快跑,光速出现在林行歌身边。鸭舌帽果真如刚才所言,一跟莫笙面对面,就满脸通红,开始打嗝。莫笙唇角向下撇了撇,一脸幽怨地盯着林行歌。林行歌没说话,咬了一口莫笙手里的冰淇淋,没有征兆地对上冰淇淋主人的唇。人都退开了,莫笙还像傻了一样,双眼发直,无意识地舔了舔唇边的奶油,回味无穷。媳妇喂的冰淇淋,比自己吃过的,要好吃一万倍。莫笙两只眼睛迸出异样的琉璃光泽,伸手拽了拽林行歌的衣角。声音糯糯的,“行歌,我还要。”林行歌薄唇微勾,“没有了。”言罢,牵着莫笙离开,临走前,看了鸭舌帽一眼,竟隐约带着几分挑衅。“行歌,再来一次好不?”“不好。”“行歌~”“别靠我这么近,热。”“媳妇儿?”“宝贝儿?”“小honey?”“宝宝?”声音渐渐远去。鸭舌帽僵住不动,一个人在原地大张着嘴,打嗝不止。莫笙见林行歌态度坚决,只好遗憾地自己咬了一口手里的冰淇淋。一点也不好吃。过了一会儿,莫笙突然想起什么,大声道:“不对!差点被你混过去了!那个小男生是谁?!”林行歌:“那个人问我有没有止嗝药,我说没有,他很难过。”这话说得面不改色。莫笙蹙起眉头,“你别骗我!我看到他跟你卖萌了!”林行歌没有多费口舌,答得简单粗暴:“你瞎了。”莫笙鼓起腮帮子,“你红杏出墙,枯木逢春!”林行歌凝视着莫笙,眼神充满危险,“枯木逢春?”莫笙不怕死地继续道:“你这么大年纪,就不要搭理小奶狗了!站在旁边怪显老的。”“我这么大年纪,也不该站在你这样可爱的女孩子旁边,显老。”林行歌丢下莫笙扬长而去。莫笙逃不脱怂包属性,立刻跟上去哄道:“你跟我站在一起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林行歌:“晚上回去写1000字忏悔书。”莫笙:“我做错什么了?!”林行歌:“枯木逢春,招蜂引蝶。”……*约会时光已过大半,两人最后一个项目去了激流勇进。莫笙领了一次性雨衣套在身上,直到坐在皮艇上,才发现帽子是破的。她看了看林行歌,包的严严实实。莫笙伸出两只手,轻轻用力,便将林行歌的帽子也撕开一道口子。林行歌凝视莫笙,眼睛在冒火。莫笙眨眨眼睛,将脸转向另一边,“我叫你一声莫太太,你要跟莫小姐同甘共苦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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