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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从此以后

“他以为你喜欢我,为了不让你难过,甚至连命都不要了。”短短的几句,却道尽了隐藏其下的情深。因为喜欢,所以舍不得放在心尖上的人难过,才会这么奋不顾身。可是啊,他那么喜欢的那个人,最后选择的人却不是他。顾子瑀闭了闭眼,眉目间有着隐忍的难过,艰难的说,“如果,如果乔助理能平安渡过,你就跟他好好的谈谈吧。”失去了就是失去了,不是每个想要挽回的人都能那么幸运。说完,顾子瑀转身离开。刚走了几步,迟深沙哑的嗓音从身后传来,“他受伤了,你为什么不说?”顾子瑀的身形一顿,没有回头,嘴角勾起自嘲的笑,很轻的说,“迟深,我是人,我也会怕死。”他怕死,所以选择了不说。未曾想到了最后,自己留给迟深的,竟然是那么丑陋的样子。顾子瑀再也没有停留的转身离开。迟深一个人坐在医院的长椅上,墙上亮着的红色灯刺痛了他的眼,他微微低头,手里的矿泉水瓶攥得很紧,塑料瓶子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声音。他等了很久,久到像是在人世间的春去秋来路过了一世,手术室的门终于开了。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带着口罩走了出来,见到站起来的迟深后,遗憾的摇了摇头。迟深一怔,目光穿过眼前站立的医生,望向了身后的手术室。因为角度的限制,迟深只能看见病床的一角,那里隐约可见躺着一个人。他推开医生,迈着不稳的步伐踉跄着走进手术室。随着距离的拉近,迟深看见了乔辰。他躺在白色的手术床上,身上盖着薄薄的被子,死气沉沉,像个没有灵魂的木偶。很静,室里只有迟深的呼吸声。他走到床边,缓缓蹲下,执起乔辰的手,冷冰冰的,没有温度。迟深静默片刻,嘴唇微翕,像是在组织措辞,少顷,才低低的说:“我不是故意不选你的,只是子瑀有心脏病,我只能选他,我不知道你受伤了。”半跪在病床前的男人微低着头,嗓音里带了丝无措。“我要是知道你受伤了,我一定会选你。”“你不是说想要吃蛋糕吗?你醒过来,我买给你好不好?”“你不是还喜欢那片枫叶林吗?等你好了,我们再去一次好不好?”“家里的书你都还没有看完,你买的花茶也还有很多,上次你还调了新的酱料,说要给我试试看,你忘了吗?”“我们回去吧,好不好?”寂静的手术室内,时不时响起男人的低语声,轻浅中夹着低低的诱哄。迟深略微偏头,将乔辰的手握得更紧了些,他安静的看着床上的人,许久之后,眼里逐渐染上了绝望。尽管手里还握着乔辰的手,可是那异于常人的温度不时就会提醒他,那个人是真的不在了。不会动。不会呼吸。也不会对他笑了。铺天盖地的窒息感瞬间将迟深淹没,他试着大口喘息,可肺部却像被什么沉甸甸的东西压在了上面,他只能一点一点的失去氧气。没有电视剧演的那般撕心裂肺,也没有歇斯底里的宣泄,他甚至流不出一滴眼泪。就好像……就好像整个世界都归于沉寂。没有色彩,没有声音,连时间的流动都凝固在了此刻。原来不是每一次的生死离别都可以用撕心裂肺的嘶吼来表达,原来不是每一个人都会用嘶声力竭的叫喊来宣泄。原来……原来……他喜欢乔辰。在听到顾子瑀的询问时,他其实是茫然的。顾子瑀说他喜欢乔辰,他第一个反应却是呆愣。迟深自认为是个薄凉的人,淡漠几乎刻进了他的骨子里,他习惯了站在高处,久而久之就养成了对周遭人都毫不在意的习惯。乔辰于他而言是个意外,他突然的出现在自己的生命里,突然和他成为了那样的关系,他本该反感的,可是却意外的没有这种感觉。于是他想,那就这样吧,人生那么长总要有点事情能够聊以慰籍。他不是不知道喜欢这种情绪是怎样的,他年少时期曾经喜欢上一个少年,他尝过喜欢一个人的欢喜,也试过骤然失去喜欢的人的滋味。他谈过恋爱,也曾经失恋。他想,他大概是知道喜欢一个人时会有的情绪是怎样的。他对自己情绪上的把控太过自信,以至于一叶障目。世间百态,不是每一个感情都是热烈奔放,它也能是细水长流,雨点般一点一点的慢慢渗透到心底,然后在里面占地为王。是他明白的太迟,而那个人终究不会在原地等着他了。迟深按着自己的心脏处,那里传来心脏规律的跳动声,他缓缓地将掌心收紧,仿佛有人拿着钝刀在仔仔细细的磨,凌迟般的千刀万剐。他艰难的喘了一下,将额头抵在乔辰的手背,带着低低的讨好,“我错了,你回来吧。我以后会对你很好的,我以后一定会对你很好的。”他等了很久,分针在时光的驱使下往前走了一格,房里始终寂静无声。明明只是过了几分钟的时间,半跪在床边的男人却仿佛历尽了人世间所有的沧桑,自欺欺人的奢望在眼底一寸寸的化为灰烬。不会回来了。人世漫长,他与他再也不见。…………事情在媒体的推波助澜下闹得越来越大,荣氏集团的行为也被扒出来晒在了阳光底下,那些不为人知的灰色交易、违法建筑、草菅人命的行为也引起了广大网民的怒火,纷纷出声谴责,股价一夜之间跌落谷底。al集团作为这次的合作方也受到波及损失了不少,不过还在可承受的范围内。总裁办里少了一个人,众人知道噩耗后唏嘘的讨论了一阵就散了。只有宋城呆立在原地,喃喃着说,“怎么会……”这件惨案所带来的影响在时间的流逝下逐渐淡去,网上又议论起了其他的事情。每个人都是时代洪流里一颗小小的尘埃,留下或者离去,对旁人而言都不会造成太大的涟漪。日子还是照样过,为了生计而奔忙,为了生存而吃尽苦头。有人功成名就,有人碌碌无为,平淡一生。春去秋来,年复一年。院子里的花开了一季又一季,正好是夏天的季节,满枝头的木兰花开得茂盛。有几瓣顺着清风,穿过二楼敞开的窗门,落到了洁白的床单上。男人半坐着靠在床头,腿上盖着一层薄薄的被子,旁边是一群穿着白衣的医护人员。他手上握着一本硬皮的书籍,偶尔看得累了,就抬头看一眼周遭的人,复又低头看书,眉目间平和淡然,也不管旁人是如何的兵荒马乱。医生先是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番,随即面有难色的跟林卓说了几句话。后者听完挥挥手让他离开,这才走到床前,皱起的眉透露出凝重的心情。“总裁,你的身体状况已经,已经……”林卓吞吞吐吐,无论如何也说不出下半句话。“我知道。”迟深合上书,目光平静。林卓看着迟深,没有再说话。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年,这几十年里迟深没有表现出任何异样,像是乔辰的离去不过是一个短暂的打击。可林卓知道,迟深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样平静。身为al集团的总裁,迟深每天都有许多事情等着他处理,他以前也很忙,可不会忙到几天几夜不睡觉,也不会忙到不吃饭,就算胃出血住院也还是我行我素。有时候失眠了,就会在阳台上坐一夜,隔天再去上班。长久以往,身体的健康急速下降,一年比一年差。现如今只要天气冷了一些,就能发一场高烧,精神也越来越不好,常常和人说着说着话就能睡着。公司那边也已经卸下了总裁的职务,工作的事全都交给董事会处理。早上的时候迟深一个人在客厅睡着,其他人怎么也叫不醒,吓得他们赶紧通知林卓。林卓一听完就拉着医疗团队冲过来了,就在刚才医生已经下了最后的通牒----时日无多。风又大了一些,迟深咳了几声,林卓走到窗边把窗户拉上,回头就看见迟深望着他的方向,似是穿过他看向了窗外的木兰花,目光沉寂飘渺又带着点光,隐约含了些许的笑意,“我很开心。”林卓一怔,心里是说不出的酸涩。迟深垂下眼睑,“我想见他,我已经很久没见到他了。他一定还在生气,所以连来梦里看我一眼都不肯。”所以那么多年来,他拼了命的作践自己。他想着,他一定要再不好好照顾自己一些,那样乔辰就会心软,然后就会原谅他了。迟深说了几句话,不适的皱起眉头,手握成拳的抵到唇边,咳得撕心裂肺。林卓吓了一跳想要上前,被迟深一个手势止住了。他像是有些累了,微阖着的眼眸泛着困倦,“你走吧。”林卓走之前细心的掩上了房门。迟深半倚着床头,没有焦距地盯着虚空看了许久,才缓缓落到了那几片浅白色的花瓣上。拈起其中一片,迟深不知想到什么,目光柔和的笑了一下。屋里的暖气吹得人暖洋洋的,迟深越发的疲惫,眼睑不受重负的上下打架,反复来回几次,终于闭上了眼睛。他依稀做了个梦。梦里,他一个人走过了几十年的岁月,在漫长的人世中踯躅前行。时光倒流着飞过,他的面容变得年轻了一些,身边有人陪着了。他看不清那个人的脸,好像是个很爱看书的人。那个人常常泡着一杯花茶,在卧室的阳台一坐就是一天。每划过一段时光,他就变得更年轻一点。所有的回忆化作了浮光掠影,一片片的飞过。他每走过一段路,出现过的记忆就会变得模糊,渐渐远去。他慢慢的走,一点一点的看。然后来到了一个雪夜。雪下得很大,路上往来的人匆匆而过,不远处的商店街开了一家蛋糕店,店里的灯打在雪地上,落了一地静谧的光,被擦得铮亮的玻璃橱窗前站着一个小男孩。他下意识往前走了几步,盯着不远处的人发呆,心脏传来一阵阵的刺痛。无声中似乎有人在告诉他,眼前的这个人对他很重要,一定一定要保护好,不要再弄不见了。寒风萧瑟,数不尽的雪花落到了还未完全被覆盖住的地砖上,路边的路灯微微发着光,街道上人流如织。他缓缓地往那个人的方向走去,每走一步就在雪地上留下一个清晰的脚印。他的身高变得越来越矮,清隽俊美的五官也徐徐褪去成熟的棱角,变得稚嫩秀气。然后,他停在了他的面前。小男孩注意到身旁有人,在一片暖光中抬头,乌黑的眼里仿佛缀了满天的星辰。他捏着衣角,身上是一件单薄的衬衣,在寒风中微不可察的细细发抖。小迟深微微低头,将脖上的围巾脱下缠到了小男孩的颈边,软软的问,“还冷吗?”小男孩受宠若惊的缩了一下,半张脸都埋在了围巾里,摇了摇头。他抿着唇笑,露出脸颊边的小酒窝。侧头看了眼橱窗里的蛋糕,复又问,“想吃蛋糕吗?”小男孩踌躇了片刻,软糯着答,“想吃。”“好。”小迟深帮他把围巾整理好,走进店里买了蛋糕递到小男孩手上。小男孩眨着眼看他,似乎是有些无措。小迟深拂去他头顶的雪花,软软的笑,“跟我走好不好?”“去哪里?”“回家。”小迟深牵着他一步步走入月色中,雪渐渐大了起来,呼啸而过的暴雪淹没了他们身后的街道。世间归于寂静,只余下他们的声音,带着小孩子独有的奶声奶气,轻轻的消散在空中。“我会对你很好的。”“嗯。”“会给你买很多的蛋糕。”“嗯。”“我对你那么好,你不要再离开我了,好不好?”“好。”作者有话要说:会写两篇番外,是顾子瑀和苏木的,应该会同时间发。毕竟结局这种东西讲究一气呵成,分开放的话就没意思了。番外很短,一篇大概只有千多字。☆、顾子瑀番外六月的天气阴晴不定,刚刚下了一场雨,天空一片澄澈蔚蓝。顾子瑀在田野里支了一个画架,拿着画笔在洁白的画纸上涂涂抹抹,周遭是一片开得绚烂的薰衣草。他穿了一件鸦青色的t恤,白色的裤脚草草卷起,脚踝往下是一双布鞋。他在纸上添下最后几笔,侧头看了片刻,总算满意的收了手,把画架搁到一边,开始收拾画具。一大片的薰衣草闻风而动,有几株轻轻掠过他的脸颊边,衬着他好看的面容,不经意间惊艳了躲在花丛中的人。爱莎是旅店老板的女儿,一头浅金色的波浪卷,碧绿色的眼总是带着笑意,活泼又开朗,是这个镇上最受欢迎的女孩。她从小被人当作公主般地捧在手心里,难免有些心高气傲,认为镇上没有一个能配得上她的男孩。直到顾子瑀出现在这里,爱莎才觉得自己青春期那些躁动的少女情怀有了宣泄的出口。她呆呆地看着花丛里的人,心里像是打起了鼓。顾子瑀似有所察,回头一望,在看到爱莎后礼貌性地牵起笑容,“你怎么来了?”爱莎鼓起勇气上前几步,搂住了顾子瑀的手臂,朝他笑得灿烂,“找你啊!”外国女孩向来热情,顾子瑀笑着摇了摇头,抽出自己的手,低头继续收拾东西。爱莎腮帮子一鼓,有些不甘,可又不敢再搂上去。她站在旁边,碧绿色的眼里全是掩盖不住的倾慕,她看着阳光底下的人,突然大声的说,“喂,我喜欢你!”顾子瑀一怔,拧着眉转头看她,半响,叹息一声。他知道。十八岁的少女正是天真烂漫的时候,自以为掩藏好了满心的爱恋,却不知旁人一眼就能看出。这些日子以来,他刻意回避保持距离,却不成想对方还是一头栽了进来。他看着眼前的少女,毫不留情的拒绝,“我不喜欢你。”爱莎红了眼眶,她一向被人捧在手心里宠着,哪有经历过这样难堪的场景,一时间又无措又想逃离,可心里那股倔强却牢牢地将她固定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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