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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瑈海暮川录

终于,我们到了死路,前面的路被石头封死了。黑暗中,唐文渊喘着气,对我说:这是山洞,我们跑到山洞里了。一路走来,我已经知道山洞就是山里天然的深坑,其实和地窖有点儿像,只不过地窖的空间在地面下,山洞的空间在地面上。替我解开绳子!他说。我伸出手,在黑暗在摸到他的手腕上的绳索,又扯又咬,费了翻功夫才帮他解下。接着,他也帮我解开了束缚。我挥动了一下酸麻的手臂,只觉得空气中好像还有股屎味儿,一时心头有点儿别扭。狗儿,唐文渊突然说。我愣了一下,没有答应。我们在这里分手吧!他坚决的说。我一时反应不及,两个人不是更好相互照顾吗?他好像猜出我的心思,说:兵不厌诈,咱们兵分两路,一则可以迷惑他们,二则即便被发现了,也不怕咱们全被抓回去。呵~你小小年纪还懂兵法呢~当然,我当时似懂非懂的,这是后来回忆起来对他的评价。他也不管我同意不同意,直接说:你躲在这里,我到外面去,从今往后,咱们听天由命吧!不知道为何,他的话总透着一种超越他年纪的成熟,我在他面前,就是个白痴。那个瞬间,我终于对他萌生起一阵感激,说:我去外面没等说完,他就抢道:我比你大,你得听我的!我心头不服,怎么你就比我大了,不过一想,我从身形上比他瘦小许多,可能他便是依此判断的吧。我走了!他说完这话,人已经朝洞口走去。等等!我学着他第一次叫住我的口气说。他停了下来,在黑暗里,我只能看见他的影子。你~对我~好~,为什么?其实我想问的是,你为什么要救我,可我那时候的确辞穷,只知道好是好的意思。他却好像明白我的意思,回答说:没有你的帮助,我也逃不到这里。你大可不用感谢我。他顿了顿又说:不管你是藏在我家的什么人,总归你不是姓唐的,我从前也没有见过你,咱们是萍水相逢,如水之交,从此谁也不欠谁的。说完这话,他再没有丝毫的犹豫,转身消失在夜色中。我茫然地看着洞外,突然发现真的只剩我自己一个人了,我禁不住想起了老娘,后悔没有跟她打声招呼就自己跑掉了。这时,我看见洞外出现几处光点,心想一定是当兵的追来了。我冷汗都下来了,摸到山洞最里面一动不动的靠在洞壁上,生怕发出一点声音。所幸的是,四周太黑,追来的人完全没有发现这处山洞,径直从我视野消失,追到前面去了。我松了口气,这才感到双腿发软,颤颤的瘫软下来。我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尽管以前一个人在地窖,但我知道什么人会来,我又应该如何躲藏,可现在不同,我不知道这个漫长的夜晚会有什么东西闯进这个山洞,更没有地方让我躲藏,我突然很想哭,可眼流一滴也流不出来。想着想着,我竟然贴着石壁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闻到一股腥臭味儿,那味道不像鱼干,是我从来没有闻过的味道。我猛地睁开眼睛,周围仍是一片漆黑,但我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大致能看清近处东西的轮廓。我睁开眼,就看见了一个近在咫尺的怪物。它一双眼睛发着黄光,像一块石头,堵在洞口,并且发出噗嗤噗嗤的声音。我心头一咯噔,心说难道遇到山里的野鬼了?对了,我老娘有给我讲鬼故事的癖好,你说你一个当娘的讲什么不好,非要讲鬼故事,这不是存心吓孩子吗?这么一想,我更不敢动了,就看那东西慢慢朝我走近,那腥臭的味道越发浓烈了。我轻轻的退出一步,不想踩碎了脚下的石块,那东西突然往后缩了一下,接着朝我猛扑过来。我吓得不轻,一弯身从它身子下面冲了出去。这下我靠近了洞口,回头一看,那东西已经调转了身子,已经作好再次攻击的协作。也不及细想,恐惧让我顿时无比清醒,我大叫一声,冲出山洞,不顾一切地朝一个方向疯跑。那东西显然十分擅于奔跑,不一会儿,我已经能听见它喉咙里发出的吼吼声。我也管不了那么多,用尽挥身力气朝前跑,心说我好不容易逃出来,绝不能轻易放弃。这时,我突然感到背后升起一团热气,回头一看,那东西已经跳上半空,两只粗壮的爪子转眼便要扑到我肩上。完了!我心叫一声,心说这次再也逃不掉了。可世上的事情,总有许多出人意料。兴许那时阎王见我年纪小,又没过过什么像样的日子,没忍心收我,给我指了条生路。那生路,说来也是死路。就在我心灰意冷时,脚下突然一空,我整个人顺势朝前扑去,不想,这一扑并没有碰着地面,而是不停的下坠。原来,我是跑到山崖边了。我回头一看,那东西已经停在崖边上,两只黄色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我。之后我便摔晕了过去,期间发生的事情我就不记得了。第5章 新生之前说过,阎王为我指了条生路,死而后生。那晚,我的的确确从山崖上摔了下去,并且摔得半死。如果不是有一支商队正好从这里经过,救了我,我的人生在这里便已经完结了。那些商人都是从广西沿海一带过来的,他们带着当地的特产,准备去到长安做生意。我在他们队伍里呆了段日子,伤到的筋骨渐渐恢复,整个人终于也有了生气。他们开始的时候总是询问我的底细,我总是欲言又止,后来干脆装作哑吧,不搭理他们。也许是见我来历不明,而且带着我也着实是个包袱,那队商人决定进到长安,就将我卖给人贩子,好歹有一顿饭吃,他们认为如何也比我现在强。当然,那是这无意间偷听到的。以至于后来他们把我带到人贩子那里,谎称去去就回而再没有回来的时候,他们仍以为我被蒙在鼓里。不知道为何,我那时心里十分的释然,正如他们所说,与其一个人漂泊,不如跟着人贩子,好歹有一顿饱饭吃。只是,我没有想到,我已经来到人生的转折点,我的时代即将到来。长安,这座天下最繁华的都城,在不久的将来,会在时光的缝隙中张开双手,为我,铺就一条通天大道。初入长安,我的要求,仅仅是一顿饱饭。奔着这个目的,我学会讨好别人,尤其是人贩子独眼张。独眼张是那个人贩子团伙的头目,四十出头,二十岁和人打架被挖掉一只眼睛,从此独眼张便成了他的绰号,不知道他的本名是什么。我去的时候,他那儿已经有十来个贩来的小孩儿和三个帮手。小孩儿最大的十一二岁,小的只有两三岁。都是外地贩来的,到了长安却找不到好主顾,于是便成了没人要的可怜虫。我是独眼张花钱买来的,某种意义上我比那些小孩儿更金贵,所以独眼张对我也是各外在意。第二天他就派手下四处打听哪里需要我这样的小孩儿,我听见他特意叮嘱手下告诉主顾,说这小子是上等货。上等货三个字,我在商队里时常会听见,意思就是货好。我听他这样讲,心想这个人不至于讨厌我。于是,我壮着胆子,走到他面前,喊了声大爷。他先是一愣,遂即问道什么事。本来我想说,我饿,想吃饭,可那一瞬间,我从他的独眼里看到一丝嫌恶,几乎没有预想的,我脱口道:您累了,我给您揉揉脚。独眼张显然没料到我会这样说,他一定以为我会说求他放了我之类的话,是以,我此话一出,他几乎是将他的独眼睁到最大,转头对同伴讲:哟,这小子挺有眼力劲儿。说着也不客气,转头对我说:既然如此,大爷就享受享受!说罢,坐到一把破椅子上,跷起一只脚来。我走过去将他的鞋袜脱了,一股臭鱼干的味道扑鼻而来。我心里暗骂了一声,脸上不动声色,双手捏着他那只又短又肥的脚板。独眼张舒服得脖子一缩一缩的,不时数落坐在不远处的小孩儿,叫他们跟我多学。独眼张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我叫狗儿。他又问起我的身世,我脑子转了转,就说自己是个孤儿。他意味深长的嗯了一声,最后说道:等张爷给你找户好人家!到时候你小子吃香喝辣可别忘了你张大爷!我急忙点头,心想这第一关算是得过了,以后的日子总不会太难。那天晚上,我是唯一一个吃上大白馒头的小孩儿。我永远忘不了那些孩子向我投来的羡慕嫉妒的目光,我第一次有了一种与众不同,高高在上的感觉。而今后我所做的一切,仿佛都只是为了追求那样的感觉。但事情进行得并不顺利。独眼张的手下连续在外打探了几天,都没有找到合适的主顾。曾经有一户人家儿子失踪了许多年,决定买一个儿子。独眼张听说后,派人搭上线,谈好了价钱,可那家主人见过我后,又反悔了。这让我有些懊恼。后来我听独眼张的手下说,那户人说我面相不好,指不定以后是个祸害,他们也很无奈。我多少有些打击,毕竟,我也不想一直跟着独眼张过这种居无定所的日子。但我把这样的想法藏得很深,表面上仍是一副讨好的模样。而独眼张根本不知道我的真实想法。他见我听话,似乎真心有些喜欢我,终于决定将我留在他身边,作他的帮手。我暗自叹气,却无计可施,毕竟,这若大的长安城,除了和这些人贩子在一起,我实在不知道应该往哪里去。但有一点我是肯定的,我绝对不要再回到那口地窖里,死也不要。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小三个月,那时候已经是春暖花开。我刚来时见到的小孩儿,有两个病死了,有个运气好的被卖到一户人家作奴婢,运气差的便被卖到了妓院,剩下的,全都成了街边要饭的乞丐-独眼张舍不得白养他们,将他们撵出去了。我算运气最好的那个,与独眼张同进同出。从他那里,我学会了许多市侩的伎俩。八年的独居生活,我就像一张白纸,要把这几个月见到的、听到的东西全部写上去,一点儿也不难。我开始认识这个世界,看到的却只有虚假、浮夸,还有残忍,可我无法分辩,这对我来说,是好的,还是坏的。直到那个人出现,我才如梦初醒。第6章 婴花她姓婴,名花,我头一回见她时,她还只是个六岁的小女孩儿。独眼张手下打猎时发现了她-那伙人管拐人叫打猎,于是便顺手将她掳进了长安。我记得那天她倦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偷偷地看着我,眼里擒着泪水。我已经见惯了这样的场面,便想上前劝慰两句,毕竟事已至此,与其无谓的反抗,不如顺其自然,说不定能走个好人家。那女孩儿见我走过去,怯怯地缩了缩脖子,我笑着看她,的确是一个生得十分乖巧的女孩子。我突然想起了唐文渊。那时我只道他长得跟别人不一样,现在却可以找到一个词来形容他那样的长像,精致。而面前这个女孩子,是乖巧。我正自想着,婴花已经悄悄凑了过来。她说:小哥哥~救救我~我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从来不是。我生活在自以为安全的空间,只要你永远不踏进这个承载我所有欲望和利益的空间,我也不可能去伤害你。所以,当婴花闪烁着一双大眼睛哀求我时,我的确有过一丝动摇。但我太明白独眼张一行人的手段,我不想被他们活活打死,于是,我选择沉默。没几天,人贩子带回了好消息。城北一户人家三代单传,这一代的独子得了痨病,正要寻一个童女冲喜。独眼张乐坏了,这卖去冲喜的女娃比一般的买卖的报酬可多了不止一倍。那天,他吩咐手下买了白酒牛肉,打算跟兄弟们提前贺一贺。喝酒于我已经不是第一回。出人意料的是,我的酒量在这群人里,竟然能排得上号。这是独眼张更加喜欢我的原因之一,止不住夸我天生是个人才。呵~我对这样的夸奖不屑一顾,可能是我始终认为,我和他们,不是同一种人的原故吧。不过关于千杯不醉这件事儿,应该得益于在存酒的地窖生活的那八年的时光。我想,我的血脉在日复一日的年岁里,已经不知不觉的融和了酒气,它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却淡如白水。独眼张酒兴正浓,瞟了角落里的婴花一眼,啧啧说道:这小丫头水灵得能捏出水来,他妈的真是便宜那痨病鬼了!一个手下无比羡慕地说:是呀,可谁叫人家有银子呢!死之前能开个花苞,到了地下也值了!我一直在旁听他们说话,问:什么是开花苞?独眼张一手抡了下我的头,笑道:你小子连这都不懂!我看一眼婴花,摇一摇头。开才接话的手下就说:就是那女娃子让人给睡咯!若是在半年前,我也许还会再问下去,可在独眼张身边这么儿,在长安城最底层的人群中混迹,我已经对这些隐晦的词儿知谓莫深。我脑子里突然出现一副模糊的画面,里面的人让我恶心。我喝了一碗酒,又偷偷地看了婴花一眼。她像泥娃娃一样,一动不动的倦缩在角落,脸深深地埋进圈起的双臂里。我不知道她是否在听我们说话,也不知道她是否能听懂我那些话里的意思。她才六岁,正是躺在亲娘怀里撒娇的年华。我觉着藏在心里的某个柔软之地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让我有些难受。那天晚上,我们喝酒喝得很晚,又说了许多无谓的话。最后,我主动说留下来守夜-其实就是看住拐来的小孩儿,而独眼张他们都去到另一间屋子睡觉。你们一定都猜到了,我的确是想趁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放走婴花。可见,我那蹩脚的戏码在老江湖独眼张的独眼里,是多么的可笑。接下来的事情,正如你们所预见的,我和婴花被独眼张堵在了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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