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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四 角色

  放逐之歌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片净土,装着最美好的一段时光和一个最可爱的人。


———题记


紫萱终究还是回家了。


她很开心,我也很开心。


她开心是因为我陪着她,我开心是因为她从来不多问。


我们吃了怪噜饭,从小十字逛到中环,一路上说的都是一些闲情趣事,她不问我是什么背景,不提我是什么身份,一路上,不停地说她中学到大学的生活。


原来,她需要的是一个倾听者。


她高高兴兴地说,我认认真真地听,我发现,这样的相处方式,我非常喜欢,轻松,自然而然。


世间浮躁,偌大的人潮,想找一个认真听自己说话的人,太难了。


反之,你如果能耐着性子,或者说,你能对一个人的话听得津津有味,那说明,这个人,已经住进你的心里。


毫无疑问,不经意间,紫萱撬开了我的心门,走进我心里最干净无暇的世界。


我想,她配得上这个世界。


九点钟,我送她回家了,她的规律就是这样,有条不紊,不会在外多逗留。


她家就住在城东别墅区,离中环不远。


我才知道,原来,她除了那辆宝马七四零,还有一辆保时捷与法拉利,她开宝马去上班,不是张扬,而是太低调了。


我才知道,她的哥哥,叫吴大壮,人如其名,一个结实魁梧的男人,当时看到我,一直审视不停,像是要把我吃了似的。


我才知道,她的母亲,就是龙潭寨最德高望重的六婶,一个和蔼可亲的老人。


我明白了,原来,紫萱是吴志远的小妹,她的学名,便是吴志远所取。


与其他龙潭吴家人不同,她是真正的龙潭小公主,名副其实。


她还是晨曦学校第一批毕业的学生,从小聚万千宠爱于一身,难怪举手投足间,总是带着点点娇蛮任性,但她心底率真善良,在外对人也很是平和可人。


我最喜欢她,就是这一点,这样的人,真不多了。


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个肥婆这般重用她,而且还分一部分股份给她,一是她本身的才华,二是她这个人讨喜,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她背后庞大的人脉与资源。


六婶想邀请我去家里坐,我拒绝了。


紫萱与她的家庭,对我来说,是一个美好而朦胧的梦,藏在心里就好,不想生疏她,又不能太靠近。


走的时候,我对那个和蔼可亲的老人,恭恭敬敬鞠了一个躬。无它,因为她是一个伟大的母亲。


据说,吴志远的母亲早故,郑勇和吴志远两兄弟,其实就是这个老人一手教导抚养成人,不是亲生,她却待他们视如己出。


再加上紫萱兄妹二人,就是四个孩子,这样含辛茹苦,她一直不离不弃。


而我的母亲,只有我一个孩子,却一直视我为累赘,觉得我耽误了她的前程,走的那天,我抱着她的脚,在地上,拖了十米远,她最终还是走了。


我一直在想,既然这般讨厌我,还生下我做什么?


她嫁给父亲,是两人情投意合的结果,那为何一直辱骂父亲是废物?难道因为父亲是老实人?


爱情,果真是甜言蜜语和一张大床构成。


而我,只是他们激情过后的牺牲品。


所以,我杀了那三个女人。


夜风徐徐,我一个人,快速走出别墅区。


我突然发现,我与这里,格格不入。


我不缺钱,但不像他们这般富裕,更重要的是,这里的人,除了紫萱一家,每个人的笑容,都让我不寒而栗。


我情愿面对的是小区里的那条杂毛狗。


终于回到步行街,怪噜老七没有关门,我炒了一个怪噜饭,来到了小欣的店门口。


这是一家商务场,它的名字,如同它的装饰一样,世纪辉煌,无论从哪里看,都充满暴发户的味道,张扬而低俗。


恰是这样我反感的一家夜场,很是奇怪,生意特别的好,尽管,那几个迎宾很漂亮,但她们的着装,太少了,像是巴不得一丝不挂,站在门口,低级而媚俗。


我提着怪噜饭,走进“世纪辉煌”。


在一个迎宾的带路下,我走进一间包房。


这里面,很是宽广,但与其他的地方,也没有不同,只不过多了一些助兴玩乐的东西。


我不屑于顾,悠悠然躺在沙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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